激励谬误
2022-01-20 01:21
Words count: 2202
今天合伙人会议,有合伙人提议,每个人合伙人每年一个拉新名额,就是邀请一个新律师或实习律师加入我们所,邀请一位,所里奖励3000元(比如);如果没有完成,就需要缴纳3000元
激励谬误#职场
今天合伙人会议,有合伙人提议,每个人合伙人每年一个拉新名额,就是邀请一个新律师或实习律师加入我们所,邀请一位,所里奖励3000元(比如);如果没有完成,就需要缴纳3000元。
听起来似乎很合理,也可以调动合伙人积极性,有利于律所发展。基本逻辑是有这种任务压力,才可能跟其他律师交流的时候主动邀请加入,增加可能性,产生这种邀请的意识。
我是反对这种方式,如果有律师介绍律师加入,给与一定奖励没有问题;但顺便增加一个硬性的任务,且具有惩罚性,就明显与激励相悖。本身是为了激发积极性,设定惩罚,就会产生逆反心理。且不说我们加入合伙人(创始合伙人),现在能有什么直观的好处,跟普通加入的律师有什么区别?再加上这种不合理的任务安排,心理上也无法接受,心理压力也会莫名的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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