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里面的字体看着好难受。
虽然看不懂,但是觉得很厉害。
我花了100u,越想越痛
@温文闻问(#2542):
哈哈,我之前也碰到这群骗子,一个套路。当他们发app上的明细截图时,程序员出身的我一眼就识破app的拙劣。本想反套路一波最后没成功,可惜了。
英语不错哈
@李安(#2529):
搞几天才赚你 100 U,大佬累了
我到底是不是被割了韭菜?导演。
大佬,你们团队如果可以出一个周报就更加厉害了。
@黄寅文(#1567):
带着受害者的情绪去分析,不知道这里边的逻辑有多少是靠谱的?
你和之前被踢出群然后各种撕逼骂街的家伙,没什么区别呀。因为你的利益受损然后你就准备坆击这那,先不论你有没有这个能力,至少你这个人特别自私狂妄,图一时泄愤而不惜毁灭所有,人品大大的坏。
那应该怎么办?
@Wu Kong(#1564):
@nop(#1563):
@Wu Kong(#1560):
@nop(#1559):
@Wu Kong(#1558):
那群说我巨婴 没逻辑的 我都懒得跟他们互撕 智商不在一个水平上。最怕上来,一句话不说,就说别人巨婴,别人逻辑浆糊。很是难受
德成的文章很明白 “什么叫永久” ?
还特么跟我讲逻辑 他们李老师的课他们自己都不听的吧商业欺诈是指在市场交易、投资、服务过程中,通过虚构隐瞒事实、发布虚假信息、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,误导、欺骗单位和个人,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,破坏市场经济秩序,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,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以牟取利益为目的,以欺骗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。从法律上讲商业欺诈他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,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表示。通俗的说,用虚假的情况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[1]
别,和笑来老师没啥关系,践行群逻辑课质量很高。至于逻辑这个东西是不是听几节课就能好起来,存疑。笑来老师也说锻炼逻辑是一辈子的事情。我逻辑应该不行,所以也不好评论别人逻辑好不好。
在盲从迷信面前 逻辑一文不值
大佬,文章写起来,不带情绪那种🤣
@Wu Kong(#1560):
@nop(#1559):
@Wu Kong(#1558):
那群说我巨婴 没逻辑的 我都懒得跟他们互撕 智商不在一个水平上。最怕上来,一句话不说,就说别人巨婴,别人逻辑浆糊。很是难受
德成的文章很明白 “什么叫永久” ?
还特么跟我讲逻辑 他们李老师的课他们自己都不听的吧商业欺诈是指在市场交易、投资、服务过程中,通过虚构隐瞒事实、发布虚假信息、签订虚假合同以及夸大宣传等手段,误导、欺骗单位和个人,骗取钱财和各种物质利益,破坏市场经济秩序,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,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以牟取利益为目的,以欺骗为手段的不正当竞争行为。从法律上讲商业欺诈他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,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,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表示。通俗的说,用虚假的情况引诱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[1]
别,和笑来老师没啥关系,践行群逻辑课质量很高。至于逻辑这个东西是不是听几节课就能好起来,存疑。笑来老师也说锻炼逻辑是一辈子的事情。我逻辑应该不行,所以也不好评论别人逻辑好不好。
@Wu Kong(#1558):
那群说我巨婴 没逻辑的 我都懒得跟他们互撕 智商不在一个水平上。
最怕上来,一句话不说,就说别人巨婴,别人逻辑浆糊。很是难受
你就是那个最后更新有1万多xin的大佬啊。
@王卓(#1537):
导演的Twitter机器人很牛逼,成功增加曝光了
啥啊?
导演都有日本团队了啊?
@灼灼(#1204):
press.one是个内容发布的平台网站吧
prs不是一条链吗
@李焕武(#1087):
排行这个没必要吧,会把整个平台往头部通吃的方向带,不利于整体的繁荣
我想的是头部是不可避免的。有一个排行榜,头部的给头部,前十有你不熟悉的,你是不是愿意喵一眼。
这个问题好像挺复杂的。
@李安(#1085):
大部分建议全部都在计划内。暂时分身乏术,会一项一项做。值得/不值得 不是有按钮了吗?没看见?
不显眼啊
@Eric(#1083):
感觉你的提议都很好。
建议你改一下结构,用一级标题,二级标题……把文章脉络清晰化。文字也应该再多些,把事情说完全。现在这样有些草草了事的感觉。
好。我待会修改一下。
等mixin统一一切😂